鞍山:“黑保安”白天当保安晚上“变”小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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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19日10:21 新华网 | |||||||||
新华网沈阳4月19日电(马琳、陈光明)“他们白天在房产物业公司当保安,晚上就出来盗窃自行车,谁能想到保安竟也做贼呢?”鞍山警方近日对一起盗窃案调查发现,涉案的几名保安均不是通过公安机关招聘的,属于“黑保安”。 4月12日晚11时许,鞍山市公安局铁东分局对炉派出所警员巡逻时发现两名保安模样的男子推着两辆自行车进入一居民区内,空手走出来,不一会儿又推来两辆车。警员觉得二人
原来这4个人干保安工作已近一年,常利用晚上时间盗窃自行车,到目前已作案十余起,所盗全部是高档的减震山地自行车和赛车,价值1万多元。 根据《辽宁省保安服务管理规定》,保安人员必须具备4个条件:年龄一般为18至45周岁,无违法犯罪记录,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而4名犯罪嫌疑人最大的年龄才17周岁,这显然违反了有关保安招聘的规定。 目前鞍山的多数居民小区几乎全部被非正规保安占据,保安队伍良莠不齐,不仅不能起到保平安的作用,而且还带来各种各样的问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