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一法院副院长被撤职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19日11:42 哈尔滨日报 | |||||||||
合肥消息安徽省宿州市原法院副院长唐某在办理两起刑事案件中,竟将卷宗丢失。有关部门日前给予唐某行政记大过处分,此前当地人大已撤消其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法庭庭长和审判员职务。 经查,唐某在任法院刑事一庭庭长期间,分别于2001年8月和10月受理被告人谢某等3人利用邪教破坏国家法律实施罪和被告人吴某受贿罪两起刑事案件,并担任审判长,保管两
去年4月初,唐升任副院长,在调整办公室后,两案卷宗遗失。由于案卷丢失,案件既不能判决,又不能放人,造成被告人超期羁押。卷宗丢失后,在市、区两级人大的监督下,唐某被撤消了一切领导职务。 对那丢失卷宗的两个刑事案件,有关部门决定终止审理,对被羁押的被告人变更强制措施,予以监视居住,待证据材料补齐后抓紧恢复案件的审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