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参加聚会竟被开除两员工法院讨回公道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19日11:42 哈尔滨日报 | |||||||||
据新华社北京电北京市房山区一家公司以业绩未达标为由解聘两名员工,解聘理由还包括:一名员工因病没参加公司聚会,另一名员工有事没参加完聚会。日前,北京市房山法院判决公司败诉,给付二员工工资和各项补偿共4万余元。 据法院介绍,小刘和小张在大地房地产经纪公司工作两年多。去年9月的一天,小刘上班时接到公司通知:当晚公司组织员工中秋节聚会。可是小刘正赶上身体不适,便向门店经
刘、张到劳动部门申请了劳动仲裁,仲裁结果是公司支付二人被扣的工资和提成,还有经济补偿共4万多元。公司不服,到法院起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