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人逃犯二度杀人 畏罪潜逃终落法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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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19日11:48 生活日报 | |||||||||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是一句老话,事实也正是如此。一个辽宁籍歹徒在原籍犯下命案后逃窜来济,却被一位护路员发现踪迹。为掩饰罪行,他穷凶极恶二度杀人。4月10日,历城警方历经4个多月,破获“12·9”杀人未遂案。杀人凶手被绳之以法,正应了这个理:畏罪潜逃没有出路。 2003年12月9日18时许,郭店镇某村发生一起凶杀案,护路员王某在村北铁路护路房
今年春季,专案组突然接到辽宁警方的通报,有一名涉嫌杀人的在押嫌疑人与“12·9”案的犯罪嫌疑人十分相似。4月10日,专案组民警火速赶赴辽宁省辽阳市,在看守所找到了嫌疑人郑某某。自知罪孽深重的郑某某在铁证面前,不得不低头认罪。 案情真相大白:2003年11月,郑某某在辽阳市为报复持刀将与其有矛盾的张某捅死,沿着铁路线畏罪潜逃,逃跑期间他扒火车、步行,从不敢住旅馆,居无定所,身上没有钱便随手偷点钱打发肚子。2003年12月9日17时许,他窜至济南市历城区郭店镇某村北铁路护路房,破门入室准备睡上一觉,恰巧被返回的王某撞见。害怕罪行败露,郑某某用随身携带的三棱刮刀猛捅王某的背部,又用镐砸其头部,直至他躺在地上不动为止。 像众多逃犯一样,郑某某原本侥幸潜逃,结果却落得为自己掘墓。大量事实证明,畏罪潜逃只能加重身心的折磨,终有不堪重负陷入崩溃的一日,逃亡生活人鬼不如。佛说,苦海无边回头是岸。负罪的人必须明白:逃得了一时逃不了一世。 本报记者 李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