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国土房管局昨承诺 足额补偿方可拆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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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19日12:55 重庆晨报 | |||||||||
“今后,城镇拆迁中将杜绝野蛮和暴力。”昨日,市国土房管局有关负责人承诺,今年将从制度上纠正城镇拆迁中侵害居民利益的行为,为拆迁户建立起一张“保护网”。 昨日,该负责人表示,今年起,要严格许可审批制度,拆迁项目的许可证必须在安置补偿资金按规定足额到位后才核发,否则不予发放。其次,要完善市场评估机制,拆迁补偿价格一率要经过拆迁评估机构的评估,不能由拆迁方说了算。
该负责人还表示,在拆迁中还将严格规范行政裁决行为,杜绝野蛮暴力的行为,使拆迁依法行事,切实保障拆迁户的利益。 据称,老百姓在拆迁中遇到野蛮暴力拆迁、安置补偿资金未到位,或是拆迁时未经专门的拆迁评估机构评估等问题,均可向市国土房管部门进行举报。(记者张喻实习生罗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