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车管所三年为走私车上户近百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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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19日13:14 新华网 | |||||||||
新华网太原4月19日电(记者帅政、刘轶芳)对走私车大开“绿灯”的太原市交警支队车管所原所长哈志华、副所长宿福楼等人涉嫌玩忽职守罪日前被太原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目前此案已在太原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 哈志华在任职期间,不认真履行职责,违反国家进口汽车办理上户的有关规定,在1995年至1997年短短三年间,共批准近百辆走私汽车上户,给国家造成税收损失2000余万元;
而负责车辆上户初审工作的车管所综合组组长田安珠和审核员李万林也因工作不负责任,没有认真审查进口汽车上户手续,给国家带来了数千万元的税收和经济损失。 一些地方和部门出于自身利益的驱动,置国家法律于不顾,明知拼装车是走私车,只要得到手续费,就放任走私贩私者利用各种假进口货物证明书、假罚没证和国产产品合格证取得合法牌照,为汽车走私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