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一官员退休前受贿退休后获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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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19日13:40 新华网 | |||||||||
李国政原来是青海省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某局的副局长,现在已经退休。原本应该在家安享晚年的他,却因任职时的 受贿行为,坐到了被告席上。 1999年7月至2000年7月,李国政在担任某局副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先后两次为个体经营者王某 行“方便”。王某为包揽一笔工程,找到了李国政,李国政给王某介绍工程,两次分别索取现金共4000元,并接受了王某 给自己的房子装潢,案值3231.89元。
4月10日,大通县人民法院的法官介绍此案时说:“李国政索取接受他人财物的行为构成受贿罪,但是考虑到本人 的认罪态度较好,积极退赃,判处李国政有期徒刑1年,缓刑两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