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建政府立法公开征求意见制 所有草案均公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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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19日14:56 新华网 | |||||||||
新华网南京4月19日电(记者周国洪)4月19日,在江苏省政府网站及当地媒体,同时公布了《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的送审稿,这是江苏省建立政府立法公开征求意见制度以来,首个面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的政府规章。 根据江苏省政府法制办公室新近制定的政府立法公开征求意见制度,从今年起,凡是政府审议的地方性法规草案和省政府规章草案,原则上都要以不同形式向社会公开。所有
这一制度还要求:草案征集意见时间一般为20天,并指定有关部门就征集意见进行讨论,会同起草部门确定是否采纳,并说明理由;对有代表性且确需回复的意见,要回复当事人。此外,还须对所征集意见的采纳情况,做出统计和说明,写入草案的审核报告。 据江苏省政府法制办副主任张耀东介绍,长期以来地方政府立法大多采用专家论证会、群众座谈会的形式听取各界意见。随着中国社会利益结构日趋多元化,只有让所有受到影响的利益在立法过程中都能得到充分的反映,形成共识,才能保证公众对最终立法结果的认同和支持。此次建立政府立法公开征求意见制度,将进一步拓宽公众对地方立法工作的参与渠道,增强立法审查工作的公开性、民主性和科学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