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公安局数名民警因违反禁令被降级撤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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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19日15:03 大江网-江西日报 | |||||||||
大江网讯 [信息日报]叶红兵、记者陈尚平报道:18日21时,从南昌市公安局传来消息,因部分民警违反了南昌市机关效能建设暂行规定,南昌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治安支队、青山湖公安分局的一些民警受到了降级撤职的处分。 据了解,南昌市公安局通报了市机关作风效能办公室暗访到的有关民警的违纪问题,对一些违纪民警作出了处理意见:决定对公安交管局违纪民警黄某行政降级处分,并降低
为了杜绝类似的事情发生,南昌市公安局又推出4条工作措施,一是组织全体民警集中学习南昌市机关效能建设暂行规定;二是将公安部“五条禁令”和南昌市机关工作人员行为规范“五条禁令”印成卡,发到每个民警手中;抓好典型教育,开展作风建设“回头看”活动;四是进行明察暗访,发现问题严肃处理,决不姑息。 (大江网-信息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