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第一刀”引发专利行政诉讼案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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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19日18:08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4月19日电(记者李京华)中国人民解放军陆海空三军仪仗队执行队长和分队长佩戴的指挥刀因专利问题引发纠纷,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日前立案受理了这起涉及天下第一刀专利无效申请的行政诉讼案件。 这起案件的原告中山宝剑厂厂长沈从岐和其子沈俊是天下第一刀专利技术的专利权人,他们因不服被告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的无效审查决定书,将被告专利复审委和
据了解,中国人民解放军陆海空三军仪仗队执行队长和分队长佩戴指挥刀,是中国人民解放军三军仪仗队自1953年成立以来的一项重要之举。沈从岐设计研制的指挥刀于1992年9月6日通过了有关部门的审定,自1992年10月4日三军仪仗队首次佩用沈从岐研制的指挥刀接待南非黑人领袖纳尔逊·曼德拉以来,迄今已接受了500多次外国元首的检阅,有多位党和国家领导人及社会知名人士先后为其题词。1995年8月6日,沈从岐为自己研制的指挥刀申请了实用新型专利,名称为中山·宝刀--天下第一刀。 天下第一刀实用新型专利是2001年4月授权公告的,2004年1月被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无效。无效宣告申请人叶新华也是刀具生产人。专利复审委的理由是,天下第一刀不具备新颖性、创造性,而且名称天下第一刀含有商业广告宣传性用语,误导公众。 沈从岐认为,自己所拥有的天下第一刀实用新型专利是用于军用,并非商品,且不允许作为商品,而且该专利有许多秘密技术不能公开,因此该专利完全具有新颖性。为了给天下第一刀讨回名分,沈从岐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专利复审委作出的5738号无效审查决定。 日前,法院已经受理此案,择日将开庭审理。(完)(来源:新华网北京频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