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撤销53个开发区 收回土地无偿交还农民耕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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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19日19:28 新华网 | |||||||||
新华网昆明4月19日电 云南省人民政府日前决定撤销全省53个总占地面积约15000公顷的各类开发区。 被撤销的开发区大多集中于云南经济较发达的昆明市、玉溪市和大理白族自治州等市州,三地共撤销开发区49个。在被撤销的开发区中,只有少数几个是在上世纪90年代批准设立的,其余绝大部分冠以“工业园业”、“科技园区”、“个体经济园区”等名称的开发
云南省人民政府同时要求,对撤销的各类开发区,相应撤销其规划面积,各地方政府要撤销相应的管理机构,收回各项管理权限。开发区内现有的项目用地纳入城镇规划统一管理,不能纳入城镇规划的,要收回所占用的土地。对依法收回的土地由当地政府组织复垦后无偿交还农民耕种,严禁撂荒闲置。(记者陈明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