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一天公司涉嫌欺诈被起诉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20日03:01 京华时报 | |||||||||
作者: 田乾峰来源: 本报讯(记者田乾峰)“我要买的是私产房,合同上写的也是‘私’房,而房屋中介提供的却是交易背景和过程比较复杂的全民所有制企业的‘公’房。”陈女士对此不满,要求中介全额退定金遭到拒绝。昨天,陈女士将中介公司告上法庭。
2月14日,陈女士通过有着“放心中介”和“央产交易指定中介”双重称号的北京信一天房地产公司介绍,在东城区北官厅看了一套二手房,建筑面积64.31平方米。双方很快达成协议,签订了认购合同,合同上清楚写着房屋的权属性质是私产,陈女士当天交付定金43500元。 交完房款,陈女士才了解到,认购的房屋归一家公司所有,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私产房,这让陈女士难以接受,“我要买的是私房,不是公房。”她通过律师,进一步到房管部门取证,得到的结果是:该房是全民所有制的公房。 随后,陈女士找到信一天公司,以中介的合同有欺诈嫌疑为由,要求全额退还定金,不准备再购买此房。而信一天公司以陈女士单方违约为由要求扣1万余元手续费,这被陈女士拒绝:“我要求退,是因为房屋不是私房,中介不能扣。” 3月17日,双方到北京市朝阳区消费者协会进行调解,没有达成一致意见。 昨天,信一天公司吴付东经理说:“房屋的产权性质现在是全民所有制,但经过交易之后,就可以变成私产。”他坚持认为,合同虽在房屋权属方面没有这么写,但在签认购合同时,已经明确告知对方。 而陈女士说,她之前并不知道该房屋是公房,否则不会交付定金的。“我后来了解到,合法的程序是,公房出售给个人,应该先将公房变更成私房,拿到私房产权证后,才能上市向其他人出售。” 昨天,法院已经受理此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