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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第一刀”讨名分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20日03:05 新京报

  专利复审委称其名称含有广告用语

  新京报讯(记者李欣悦)昨天,一起涉及“天下第一刀”的行政案件在一中院正式立案。该案由于涉及中国人民解放军三军仪仗队专用指挥刀而受到关注。

  中山宝剑厂厂长沈从岐及其子沈俊为此案原告,称他们是“天下第一刀”专利技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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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权人,因不服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的无效审查决定书,将专利复审委和第三人叶新华诉至法院。刀具生产者之一叶新华是无效宣告申请人。

  沈从岐称,他所设计研制的指挥刀于1992年9月6日通过审定,同年10月4日,三军仪仗队首次佩用该指挥刀接待了南非黑人领袖曼德拉,至今已接受了500多次外国元首的检阅。

  1995年8月6日,沈从岐为自己研制的指挥刀申请了实用新型专利,名称为“中山·宝刀———天下第一刀”,并于2001年4月授权公告,今年1月被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无效。

  专利复审委的理由是,“天下第一刀”不具备新颖性、创造性,而且名称“天下第一刀”含有商业广告宣传性用语,误导公众。

  沈从岐认为,自己所拥有的“天下第一刀”实用新型专利是军用,并非商品,且不允许作为商品,而且该专利有许多秘密技术不能公开,完全具有新颖性。

  此案将择日开庭。(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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