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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视富豪周祖豹被害事件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20日03:41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陈方

  浙江温州富豪周祖豹的被害曾经引起社会巨大的震动。本月上旬,温州市人民检察院对杀害周的6名凶犯以涉嫌故意杀人罪提起公诉,周祖豹被害背后雇凶杀人的迷雾也得以拨开(4月19日《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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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媒体分析,周祖豹的被害,引起了社会的普遍关注,并由此引发了人们对中国富人安全状况的进一步关注。但是拨开周祖豹被害的迷雾,我们发现,中国富人的安全状况绝对不是一个孤立的问题,在一个崇尚法治的国家,包括富人们在内的每一个人都有必要发问,是法律忽视了对富人的保护,还是富人无视法律的存在呢?

  之所以有这样的发问,是因为,周祖豹被害一案根本上只是一个经济纠纷问题。按照检察院的起诉书认定,王伟坚、屠金安二人在生意场上与周发生矛盾,要求退还筹备资金190万元,但遭到周的拒绝。此后,为方便讨要,王、屠二人“委托”杨金富以股东的名义向周讨要投资款,杨在讨要的过程中同样遭到拒绝。事后,三人产生了杀害周祖豹的念头,一场血案由此酿成。据报道,王伟坚是北京龙湫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30岁的时候就拥有了千万元资产;屠金安也不是“穷人”,18岁时用自己积累的钱在杭州开了个皮鞋店,5年后到北京发展。在普通人眼里,这两位涉嫌杀害周的“主谋”绝对算得上富人。

  一起普普通通的经济纠纷,这些富人们为什么不诉诸法律解决?报道里没有详细透露王、屠二人与周的生意矛盾,但无论多么复杂多么难解的矛盾,在我国现在的法律法规,比如《民法》、《合同法》、《合作合资企业法》、《公司法》中,总可以依据某些条款将对方告上法庭、通过法律求得解决吧?即便是当下我国的法律执行效果或多或少还有着并不尽如人意的地方,但终归它还是社会正义诉求的底线。王、屠二人与周祖豹富人之间的经济纠纷,他们的解决途径却求助于暴力,并且是反复求助于暴力。“出来混的,总有一天要还的。”《无间道2》中这句充满江湖气的台词不该成为中国富人的现实“宿命”,而富人们一切的游戏规则更不该游离于法律的准则之外。

  周祖豹被害的案情甫一公布,富人安全问题便被一些媒体再次关注。在这种关注中,能够隐约看到作为社会强势阶层的富人们所享受的偏爱。由于偏爱,媒体关注的视野就有可能发生偏离。而这种偏离往往容易使人们将富人安全问题与长期被某些学者和舆论恶炒的“仇富心理”相联系,这种联系又容易让受众滋生“仇富心理”导致富人们更加不安全的意识。但是,从周祖豹被害公布的案情来看,“仇富心理”威胁富人安全的论调并没有多少根据:周祖豹的死与人的“穷”、“富”无关,只是因为他们游离了自己本身的游戏规则,并在一定程度上藐视了法律保障正义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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