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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听警方抱头指令想从副座上拿东西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20日03:46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北京消息18日在八达岭高速公路上逆行撞坏22辆车的疯狂司机何许人也,为何如此胆大包天?昨天,记者了解到,司机叫杨伟,河北人,因与自己的老板即货车车主发生矛盾,心生怨恨偷偷驾车外出酿成悲剧。

  记者了解到,大货车属于昌平区百善镇狮子营村的一位村民所有。肇事大货车司机杨伟通过一个朋友被介绍给大货车车主,被车主雇用。但不久两人就发生了矛盾,杨伟对车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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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生不满。18日一早,杨伟趁车主不注意,偷偷将大货车开走。车主发现后报警,警方及时在几个主要路口拦截。杨伟将车开上高速路后一路狂撞。直到警方用警车、洒水车等拦截,大货车才被迫停下。但是当警方要求杨伟双手抱头时,杨伟不但没有按指令做,还想从副驾驶座上拿东西,结果被当场击毙在车内。

  目前,昌平警方已经找到大货车车主和替杨伟牵线的朋友,正在了解相关情况,警方将杨伟的行为界定为抢劫和危害公共安全罪。当场击毙依据何法?

  北京警方当场击毙杨伟依据的是什么法律法规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的规定,在人民警察经警告无效的,判明可以使用武器的十五种暴力犯罪行为的紧急情形中,有以下几种情形可能成为警方开枪的依据:以暴力方法抗拒或者阻碍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或者暴力袭击人民警察,危及人民警察生命安全的;实施放火、决水、爆炸、凶杀、抢劫或者其他严重暴力犯罪行为后拒捕、逃跑的;犯罪分子携带枪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拒捕、逃跑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使用武器的其他情形。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邬明安认为,如果歹徒当时还有再犯罪的可能,为了制止犯罪,警察经警告后开枪是一种无限防卫行为,无可非议。L (薛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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