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建设经费列入预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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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20日03:55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本报讯(李宏记者王新)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16日审议通过《四川省公共消防设施条例》。该《条例》将于今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 该《条例》规定:将消防通信指挥中心纳入公共消防设施的范畴,以满足跨地区、跨部门实施消防指挥调度;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经费须列入同级财政年度预算,并在城市建设维护管理资金中列出公共消防设施维护和保养专项经费,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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