捍卫子宫:赔我30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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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20日03:58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本报讯(见习记者年华)“由于医院自身问题,致使我的孩子尚未出生便胎死腹中,妻子的子宫及附件也被切除!”昨日下午,家住成华区利华农贸市场的杨真敬悲愤表示:如果医院拒不赔偿30万元“损失费”,他只能在法庭上与院方“刀兵相见”。 昨日下午,现年41岁的杨真敬介绍说,他和妻子一直在利华农贸市场做小本生意,2月22日凌晨4时20分,杨真敬兴高采烈地把面临产子的爱妻送到成华区某医院。进院时妻子一
杨真敬紧接着出示了一份该院提供的病历单复印件,从复印件及相关权威资料可看出,当时婴儿面临危险,医院应及时采取“破腹产”确保胎儿顺产和产妇安全,可助产士既没按相关规定及时呼救,院方也没采取任何果断措施。 病历单显示:早晨6时40分,胎儿已死亡。陈真敬指着病历满含泪水,“此时该院才紧急向成华区妇幼保健院呼救,7时20分保健院的专家才赶到医院!”此时产妇李光林脸色苍白,生命安全受到严重威胁。7时35分,该院正式向成都市第六人民医院求救。由于子宫破裂,为有效抢救产妇的生命,六医院最后不得不对产妇的子宫及附件进行切除。 “一个助产士,有什么资格接生?”陈真敬说,这起悲剧的发生全在医院用人不当造成的。事故发生后,他先后10多次找到事故责任单位,提出胎儿生命权、妻子生育权等共计30万元的赔偿,可院方却以“事故责任尚未得到权威认定”为由,对这件事一推再推。 此后,杨真敬开始了向省市相关单位持之以恒的“四处状告”。他说,4月15日,成华区卫生局通知当事双方到卫生局协商解决。自称卫生局法律顾问的律师邓某表示:“你的女孩在没出生前并无生命权,因而你的索赔无法律依据!”院方则坚持表示,出于“人道”给付1万元的医疗费和1万元“爱心费”。 下午4时30分,记者来到这家医院采访。记者尚未开口,一位姓张的院领导就“直奔主题”,委婉声称院方一直在积极处理此事,但事故责任到底归谁,目前还没得到权威认定。杨真敬最后表示,他会不惜变卖所有家产和当事医院打官司。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