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 体育 娱乐 游戏 邮箱 搜索 短信 聊天 点卡 天气 答疑 交友 导航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贫困农民可申请医疗救助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20日03:58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成都市出台《关于实施农村医疗救助的试行意见》

  成都市民政局、卫生局、财政局近日联合出台《关于实施农村医疗救助的试行意见》,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启动农村医疗救助制度。凡是农村五保户、低保对象和符合救助条件的农村贫困居民,在看病没钱时,均可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医疗救助。

金犊奖大陆初审揭晓 AC-尼尔森互联网调查
体验财富之旅赢大奖! 51精彩无线大奖等你拿

  每人每年累计不得超过5000元

  据悉,救助对象缴纳个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机构应负担的费用,参加当地合作医疗机构,享受合作医疗待遇;其因患大病住院,在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院(县级医院或乡镇卫生院)发生的医疗费用,除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规定的报销金额外,剩余的费用再给予适当救助。按规定,每人享受的医疗救助金额每年累计不得超过5000元。

  已经按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相关规定,所报销的医疗费和从其他形式获得的医疗扶助金,达到或超过本人实际发生的全部住院医疗费用时,不再享受医疗救助。

  出院一月内向当地村委会申请

  医疗救助实行属地化管理,凡患大病的农村贫困居民,应在出院后的一个月内,由本人或其代理人携带申请书、身份证、出院证、医疗诊断书和医疗费用收据等证件和手续,向本人户籍所在地的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村委会收到申请书后,将符合救助条件的上报给区(市)县民政局审批。民政局进行复审核实,自递交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决定,由乡镇政府张榜公布。救助金由乡镇政府发放,也可采取社会化发放。见习记者杜成


推荐】【 小字】【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