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劳动仲裁费将减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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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20日04:01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本报讯 (记者喻奇树)昨日记者从重庆劳动局获悉,重庆市将就农民工申请劳动仲裁专门出台仲裁费用减、缓、免的办法。 据介绍,去年底,重庆就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劳动争议设定了优先从快的处理渠道。然而在其他领域涉及的农民工劳动争议仍屡见不鲜,有的人迫于经济压力不得不放弃申诉权利。为此,该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将就农民申诉过程中仲裁费用的减、缓、免出台处理办法
农民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申请仲裁费用减、缓、免:一是追索劳动报酬(不包括加班工资),生活确实困难的;二是因工伤追索医疗费、伤残补助金等工伤待遇,生活确实困难的;三是残疾人或精神病人。此外,农民工经济状况符合当地政府部门规定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也可提出申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