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车票价不变旅游车上浮2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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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20日04:01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本报讯(记者郑军)记者昨日从有关方面获得最新消息,原定于5月1日正式执行的《重庆市公路汽车旅客运价实施细则》(简称《细则》)因种种原因无法按时施行。在新细则施行之前,仍执行旧的《重庆市客运运价实施细则》。这意味着“五一”期间除旅游车和直达景点的班车票价可以上浮20%外,其他客车票价不能上浮。有关人士透露,《细则》施行时间延后的主要原因是某些内容需要“动手术”。
据了解,《细则》中新增的一条主要规定是,在“五一”黄金周期间,客运企业可根据市场需求,票价在规定运价的基础上实行上浮,上浮幅度不超过20%,并可提前一天执行浮动票价。另外,夜班车旅客票价可在同类车票价基础上上浮10%。 但是,由于该市现行基本运价是以1997年的运输成本为基础测算的,时隔7年,燃油价格和钢材大幅上涨,汽车保险费也将大幅提高,新细则中的运价水平明显偏低,市物价局和市交委临时决定对新细则进行修改,7月后才能出台。 按照旧细则的规定,夜班车票价不能上浮。另外,“五一”黄金周期间,只有以旅游为目的,线路一端位于名胜古迹、风景区旅游点的具有旅游综合服务的客 车票价,才能在同类车型各客运班车票 价基础上上浮20%,无旅游综合服务的 旅游车和不是直达景点的客运班车,票价不能上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