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餐被盗责任谁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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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20日08:00 江南都市报 | |||||||||
店方未对记者作解释 律师称责任认定比较困难 大江网讯[江南都市报]记者刘瑾报道:南昌市民黄小姐昨日向本报反映:“我在肯德基吃饭时被盗包,当班经理称此事不关他们的事。”
据介绍,近日,黄小姐和朋友到肯德基广场分店二楼用餐,当时她坐在座位上等朋友去拿吃的,并将随身带来的包放在身边的椅子上。然而不久,包不翼而飞。黄小姐说,包里有一部手机、一部小灵通、公司用来联系业务的专用手机及一条白金项链,加上现金,她总共损失了三四千元钱。黄小姐立刻向当班的一名女经理反映此事,女经理建议她马上报警。 黄小姐报警后觉得肯德基应该对此事负责,便再次找到那名女经理质疑此事。“哪知女经理态度十分强硬,称是我自己不小心,肯德基没有任何责任。”黄小姐气愤地说。 昨日下午,记者和肯德基广场分店取得联系。当日值班的朱经理对此未作解释,只是让记者留下联系方式,称会有专人负责此事。 江西商海律师事务所的孟庆泉律师就此评论:首先,顾客或肯德基报警,肯德基应配合调查,查明责任;其次,顾客要举证其损失以及自身没有疏忽,而肯德基应当提醒顾客并履行注意义务,如告知贵重物品须看管好,帮助顾客将衣物和提包等用椅套套好等;再次,楼层接待服务员应当履行注意义务,留心附近顾客的不当或可疑行为;最后,此类事件,属于民事侵权或消费权益纠纷,法律事务中责任认定比较困难。 (大江网-江南都市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