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西发生抢钱杀人案》续闻:广州全城热论杀贼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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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20日09:13 金羊网-新快报 | |||||||||
新快报讯(记者 余亚莲 实习生 蔡奕桂)事主银行门口被劫,身中数刀不治身亡,目击者称,有市民操起地拖、扫把、铁棍将劫匪打死。发生在4月16日的杀贼事件引起了广大市民的关注,市民对此事众说纷纭。 4月16日中午,一名男事主在海珠区江南西路某银行办理手续时,其停在门口的小汽车遭到歹徒罗某的洗劫,事主发现后,急忙追赶上去,抓住歹徒大声呼救,歹徒罗某掏出弹簧
此事被披露后,引起社会各界人士的广泛关注,无论是警察、小店老板、办公室白领还是街头路人都纷纷谈论着打死劫匪的事件,本报热线电话空前热烈,不少读者致电本报发表自己的观点。有市民为此感到高兴,认为这是见义勇为,应该受到表彰奖励;也有不少市民认为,打死劫匪是一种不理智的“报复”行为;更多的人热烈地争论着打死劫匪的市民是不是应该承担刑事责任。 网虫们对此事更是七嘴八舌,吵得天翻地覆。网络上,有人就此事诲人不倦地普及法律知识;有人为此事针锋相对地辩论;还有人为了“该不该打死劫匪”,争得火药味十足,继而破口大骂……各类网络上,一日之内就有上百条评论。 法律界人士表示,有这么多人关注这宗杀贼事件,一方面说明广州市民对广州治安问题非常关注,另一方面表明广州人的法律意识越来越强了。事发现场仍有群众聚集议论当天发生的案件:见义勇为,还是黑吃黑? 新快报讯(见习记者 牟晓翼)本报4月17日的报道———《江南西发生抢钱杀人案》在市民中引起了极大的反响。记者昨日下午第三次来到现场,发现该处居民仍然对此事议论纷纷:此案中打死罪犯的人是见义勇为,还是更复杂的仇杀?如果是前者,那么这种情况下杀了人该不该受制裁? 昨日下午6时多,记者赶到江南西紫龙大街时,发现那里还有十几名群众聚在一起,讨论着4月16日发生的事情。烧腊档老板当天并未上班 有人赞同后来打死歹徒的人是见义勇为行为的说法,并指出他们不应该受罚。 路边一间“和×”烧腊档的老板长得很壮,一度被认为是当时见义勇为者的带头人。他对此哭笑不得,称自己当时根本没来上班。但他说,如果自己当时在场,肯定也会给歹徒一顿暴打。他认为,错手打死了人并不是不能理解,所以从法律上应该不追究或从轻追究责任。也有人怀疑是“黑吃黑” 有人猜测:歹徒与失主是什么关系?歹徒是否早已盯上目标,还是临时决定作案?歹徒只是实施抢劫,为什么身边带有凶器,且下手如此狠毒?突然冒出的几人与失主和歹徒又是什么关系? 也有人提出了疑问:“不会是‘黑吃黑’吧?”他们认为,警方应当严格审查,不能让嫌疑者逃出法网变了英雄。 紫龙大街某家具城一名工作人员就认为,当时打死歹徒的几人谁也没看见是从哪里出来的,也没人认识。她只看见他们冲了上去,对歹徒手中的刀丝毫不畏惧。她疑惑地说:“现在哪里有这么勇敢的人?”她心中十分怀疑歹徒与打死他的人其实是一伙人,可能是怕歹徒一人卷了钱逃跑而起了内哄。 也有人反驳她的说法:人家又不一定是行家,哪知道一下就会打死人,那种时候哪能考虑这么周到。警方尚未有明确定性 在与公安部门多次联系后,记者得到的答复是:本案尚没有明确的定性,将其定义为一起罪犯抢劫杀人、反被见义勇为者失手打死的案件缺乏有力证据。(夏天/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