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 体育 娱乐 游戏 邮箱 搜索 短信 聊天 点卡 天气 答疑 交友 导航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酒醉伤人悔不及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20日09:39 新桂网

  本报西林讯 日前,西林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故意伤害案。被告人邓某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2003年8月29日,邓某某家来了客人,为了欢迎客人的到来,他邀请本屯的邓某(系邓某某表兄)等4位朋友到家中相聚,因邓某某家庭经济困难,邓某便自带酒水。当晚21时许,大家酒足饭饱,相继走到门外闲聊。这时,已有醉意的邓某某与邓某为买酒之事争吵起来
金犊奖大陆初审揭晓 AC-尼尔森互联网调查
体验财富之旅赢大奖! 51精彩无线大奖等你拿
,两人相互推拉,又转回屋里,邓某某趁邓某不备,抓起放在碗柜上的一把菜刀朝其左肩部砍了一刀,致使邓某左锁骨开放性骨折,多处软组织擦伤。邓某某也为此付出了1300元的医药费。

  作者:李泳宏 黄紫山

  (来源:新桂网—右江日报)


推荐】【 小字】【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