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将全面启用“第二水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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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20日11:02 云南日报 | |||||||||
云南日报网 鼓励私人投资中水 新建大型小区要用中水
违规单位最高罚10万 昨日,昆明市节水办、市环保局、市规划局、市政府法制办联合向社会发布消息:《昆明市城市中水设施建设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将从5月1日起施行。根据该办法,下月起,昆明市将全面启用城市“第二水源”——中水。 投资中水工程 划算 大量使用中水,对提高水的再生利用率,减少污水排放和治理滇池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中水又被称为昆明城的“第二水源”。为吸引更多的民间资本参与中水工程建设,《办法》明确规定:政府鼓励单位和个人以独资、合资、合作等方式建设中水设施和从事中水经营活动。单位和个人投资建设的中水设施,实行“谁投资、谁受益”原则。 企业怎样从中水投资中获利呢?昆明市节水办主任龚询木算了一笔账:以日产150立方米中水的昆明市公汽总公司综合修理厂中水工程为例。该工程总投资40万元,运行成本为0.43元/立方中水,而自来水价为2.3元/立方。如此算来,该修理厂每天通过用中水,可节约280元,每年节约8.415万元。只要5年时间就可收回投资,并开始盈利。如果中水工程规模更大,单位投资成本会更低。 住宅区用中水 趋势 为全面推广使用中水,节约宝贵的水资源,《办法》规定:5月1日起,凡在昆明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项目,如符合以下条件,其建设单位应当同期建设中水设施。 具体条件是:一、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上或可回收水量在150立方米/日以上的居住区,或集中建筑区等;二、建筑面积在2万平方米以上的宾馆、饭店、商场、综合性服务楼及高层住宅;三、建筑面积在3万平方米以上的机关、科研单位、大专院校和大型综合性文化体育设施。另外,已建成的工程项目,符合条件的,由城市中水行政主管部门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也要限期进行建设改造。具体由产权单位或物业管理单位组织实施。 对建设单位未配套建设中水设施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擅自停用中水 严处 为防止一些单位把已建成的中水设施闲置,《办法》还规定:中水设施交付使用后,由产权单位或物业管理单位负责日常管理及维护。中水经营单位在中水经营过程中,不得擅自间断供水或停止供水。否则可处以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因设施检修等原因需要停止供水的,应当提前24小时通知用户。 另外,为使投资单位、住户都能接受中水,《办法》提出:中水的经营价格应当低于城市自来水价格。中水经营单位在中水经营过程中,应当做到计量准确,按量收费。 新闻链接 《办法》所提到的中水,是指城市污水经处理净化后,达到国家《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或其他用途的相应回用水水质标准,可在一定范围内重复使用的非饮用水。中水主要用于厕所冲洗、园林浇灌、道路清洁、车辆冲洗、基建施工、景观及设备冷却等。 韩健 实习生 张金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