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一官员涉嫌挪用公款 捧着70万元去自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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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20日14:00 贵州都市报 | |||||||||
金黔在线讯 将其他公司购买的国债凭证借出,私自借给朋友兑现做生意达6年之久,致使150余万元不能收回,4月19日,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贵州送变电工程公司计财部原主任徐晓杉涉嫌挪用公款被推上了被告席。 徐晓杉今年48岁,原任贵州送变电工程公司计财部主任、党支部书记。贵阳市人民检察院查明,1996年1月24日,贵州某房开公司以300万元在贵州证券公司购买一年期计帐式国债
去年1月30日,徐晓杉到市检察院反贪局投案自首,并将自己的房产、股票、现金共计70万元交给检察机关和单位,尚有80万余元未追回。 公诉机关指控,徐晓杉身为国家工作人员,无视国法,利用职务便利,私自将公款借给他人达6年之久,应该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面对指控,徐晓杉没有提出异议。此案将择期宣判。 (赵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