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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价部门:警惕开发商购房价外收取“五大黑钱”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20日16:11 新华网

  日前,济南市物价部门向消费者提醒,一些房产开发商售楼时采取隐蔽手段,在公开售价之外,收取“五大黑钱”。

  一些开发商为谋取额外利润,采取“两手”办法,一方面公开标明一个房产价格,另一方面,当消费者在购房后,又采取变通手法,收取一些让消费者始料不及的“黑钱”,主要有五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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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销售面积搞“猫腻”。一些开发商通过在商品房及附房面积上做手脚,特别是附房如阁楼、车库等处搞“猫腻”。由于,消费者警惕性不高,这就为不法开发商提供了可乘之机,通过变相提高商品房面积和销售价格,谋取不义之财。

  ——多收代收代缴费。代收代缴费是开发商上缴政府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在销售商品房时,应等额向购房者收取。而有的开发商通过各种理由,多收部分费用,让消费者吃亏。

  ——改变小区规划。开发商为降低开发成本,私自改变小区规划,减少绿化面积和配套设施等,使消费者花了钱,却享受不到应有的权益。有的擅自将规划中的自行车库改为汽车库,高价出售。

  ——吞食预售款利息。按国家规定,开发商可按价格主管部门审核的经济适用房、商品房预售价格向购房者收取预付款,购房者所支付的预付款按银行同期整存整取存款利息抵扣购房款,但一些开发商不许购房者以预付款利息抵扣房款,私自吞为己有。

  ——重复收费。开发商将已计入房价的有线电视费、电子防盗门等费用在购房者进住时再收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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