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账单遭遇三块“绊脚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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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21日03:59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倡导诚信维权·关注消费账单”系列报道 本报讯(记者何晓东)昨天下午,省消委会投诉部主任许志明在本报接听热线忙了个不亦乐乎。消费者集中反映了目前消费账单存在的三块“绊脚石”,许主任对此进行了分析。
绊脚石一:经营理念仍“计划” 大多数企事业单位经营观念和服务方式都沿袭了计划经济:先交钱再看账单,或者是根本看不到账单。当费用出现了错算后,不是商家来找消费者,而是消费者不得不东奔西跑去查询。 绊脚石二:商家嫌成本太高 目前,以成都市一家一户为单位计算,一个行业每月寄出的消费账单数量在数百万以上,以每一份账单花费1元钱计算,金额确实很庞大。但这不应该成为企业抹掉消费者知情权的理由。经营者不应该只顾减少成本,却不履行法律义务,或回避责任。 绊脚石三:消费者糊涂消费 消费者维权意识不强,不善于运用法律赋予的权利,糊涂消费,也导致经营者对消费账单的轻慢。消费者应该多留心自己的账单,多提出索要账单的要求,避免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