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了小偷自己“看押” 大学生涉嫌非法拘禁被判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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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21日04:12 新京报 | |||||||||
新京报讯(记者李欣悦)将入室行窃的小偷抓住后,6名在中国政法大学接受继续教育的大学生没有依法将其扭送公安机关,而是擅自看管了一天一夜。昨天,市一中法院以非法拘禁罪,终审判处这6名大学生拘役5个月。 王某等6人是中国政法大学自考班和继续教育学院的在校学生(该院设在昌平),几人在学校附近租房居住。据王某陈述,去年11月的一天中午,正在午休的他听到房内有动静,
法院经审理查明,王某等6人在附近加油站将小偷抓住,并对其进行了殴打和询问。小偷承认不久前在他们的住处偷过两部手机,并同意筹钱赔偿,还带几人到其亲属家筹钱,但没人借给他,于是回到家中。在小偷家中,6人提出两部手机共计3000元的赔偿,小偷家人称第二天筹到钱送去,但王某等人怕小偷溜走,又将他带回校学生会处并由专人看管。 第二天,小偷的母亲带了2000元找到王某等人,但他们认为2000元太少,不同意放人,见状,小偷的母亲报了案,公安人员将小偷和王某等6人一同带走。 今年3月,一审法院以非法拘禁罪将王某等6人判处拘役5个月。宣判后,其中一名学生以量刑过重为由上诉至市一中法院。 一中院经审理认为,王某等6人的行为属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拘禁罪,应依法惩处。据此维持了原判。(来源:新京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