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完税证明本周亮相北京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21日04:30 新京报 | |||||||||
纳税人可向地税部门索取或要求单位开具代扣代收税款凭证 新京报讯(记者郭安)昨天,北京市地税局宣布,自今年1月,北京市实行了《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管理暂行办法》和《开具个人所得税证明管理暂行办法》以来,北京市地税现在已经开展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工作三个多月,本周内第一批《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将与纳税人见面,届时纳税人可以要求本单位开具代扣代收税款凭证或者向地税部门索取完税证
据北京市地税局个人所得税管理处商尚处长介绍,以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只核算到户,不核算到人,纳税人缴纳后并没有在税务机关留下记录,这就造成了纳税人缴税后无法便捷地获得完税证明。而现在完税凭证作为评价个人纳税信誉的证明越来越显出了重要作用,例如出国、贷款、求学、购房等都需要纳税人提供完税证明。现在北京市地税局已经完成个人明细申报相关工作,本周内第一批《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将与市民见面。 他还表示,纳税人只要持本人身份证就可以到税务机关开具《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他还提醒,市民要向单位索取《个人所得税代扣代收税款证明》,这个“证明”与税务局开具的完税证明法律效力同等。 据了解,市地税局已为256万纳税人建立了税务档案。(来源:新京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