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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今夏限电不会拉闸限电 房价涨幅已趋缓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21日07:35 扬子晚报

  在昨天的上海市政府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市政府发言人焦扬说,上海今年电力供应能力比去年有较大改善,在任何情况下,都不会对居民居住区采取限电或拉电措施;在某种应急状态下,可能对企业采取临时的限电措施。她强调,如非发生突发性事故,今夏不会对企业采取拉电措施。

  又讯 焦扬在回答记者关于“一季度上海房价涨幅继续居高”的提问时说,“上海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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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产价格涨幅已经趋缓”。

  焦扬说,根据国家发改委、国家统计局19日发布的调查报告,今年一季度上海房屋销售价格同比上涨了28.3%,在全国各大中城市中上涨最快。但具体分析今年头3个月的上海房价,每月环比的涨幅分别是1.9%、0.9%和1%,显示出趋缓迹象。

  焦扬介绍了上海为保障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将要采取的配套措施:一是加大配套商品住房和普通商品房的土地供应力度,严格控制别墅项目;二是进一步加快配套商品房和普通商品房建设供应,预计配套商品房全年上市供应量约520万平方米;三是进一步完善房地产交易规则;四是自二季度起发布房屋销售价格的变动情况;五是健全住房社会保障体系。

  焦扬还正式公布了上海市政府关于房产买卖新规定:“在房子没有造好、房地产权证(俗称小产证)没有办出来之前,消费者向房地产开发商预购的期房不得转让。”

  据悉,根据上海市人大常委会的授权,上海市政府常务会议昨天讨论通过了《关于修改〈上海市房地产转让办法〉的决定》,并据此作出了《关于预售商品房转让问题的决定》,规定“自2004年4月26日起,预购人购买的预售商品住房应当在竣工并取得房地产权证后进行转让,并按规定办理房地产转移登记;在取得房地产权证前,房地产登记机构不办理预售商品住房转让的预告登记”。至于非居住商品房,如办公用房、商铺等销售目前所占比重较小,去年仅占整个商品房总销售面积的6.4%,因此对其期房转让行为,目前暂不作限制。

  又讯 昨天的发布会还介绍了上海率先实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费率浮动制度的情况。

  从今年4月实行的这项新制度的核心内容是,将机动车辆的安全行驶、保险理赔记录与保险费率挂钩,在固定保费的基础上实行费率上下浮动。对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费率进行浮动,是国际通行做法,对降低交通事故发生率十分有效。(记者 励漪)《华东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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