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低农资零售价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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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21日08:11 浙江日报 | |||||||||
记者 赵承 刘铮 2004-4-21 据新华社北京4月20日电 (记者 赵承 刘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加大价格监管力度,降低农资零售价格。 通知要求,将国产磷酸二铵出厂价格和进口磷酸二铵港口交货价格在3月底价格基础上
通知明确,对其他化肥品种出厂价格实行上限控制。企业生产的各品种化肥出厂价格,一律要以现行实际价格水平为准,只许下降、不得提高。对化肥批发、零售环节立即实行进销差率、批零差率或最高限价控制。企业经营化肥从出厂到零售的综合经营差率最高不得超过7%。 通知要求切实加强粮食作物种子价格监管,务必使当地主要播种的享受政府补贴的稻谷、小麦等粮食作物种子价格稳定在今年2月底的水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