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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贪警察林福久在辽宁受审 被控3项罪贪贿5千万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21日09:11 法制日报

  本报鞍山4月20日电 (记者 盛学友) 今天上午8点30分,号称“中国第一大款警察”的林福久站在了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的被告席上,接受神圣法律的审判。

  被告人林福久,被捕前系辽宁省鞍山市公安局内保分局局长。在当地,林福久是一个名气非常大的警察,其所以名气大,是因为林福久在担任内保分局局长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对一些单位、企业和老板狮子大开口,少则几万多则几十万地索贿,有些老板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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逼无奈甚至远走他乡。检察机关已查实林福久涉案金额达五千多万元;仅通过林福久的哥哥,办案机关就从辽阳市取出涉案现金1200万元人民币;有关办案人员介绍说:“从山东等地拉来的古玩和珠宝玉器等物品,至少价值几千万。”

  被告人林福久在结婚多年的情况下,于1996年10月起与另一女子长期共同居住至案发,并生有一子。

  鞍山市人民检察院在公诉书中指控,被告人林福久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巨大,情节特别严重,同时又利用职务之便侵吞公款数额巨大,且有配偶而与他人重婚,其行为分别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有关规定,应当以受贿罪、贪污罪、重婚罪数罪并罚。

  一审法院将择日宣判,本报将继续关注此案的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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