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运管人员有了廉政“高压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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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21日10:41 海峡都市报 | |||||||||
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福州市运管处获悉,该处日前制定了运输市场监管“十禁止”。 据悉,“十禁止”包括禁止本处干部职工利用职权从事道路运输行业的经营活动,谋取私利;禁止本处干部职工自作主张上路稽查、无执法证人员和单人上路执罚、执收;禁止本处干部职工为从事道路运输的单位或个人违章处罚说情;禁止本处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随意处罚、随意变更处罚内容;禁止本处干部职工为非法经营者充当“保护伞”;禁止私
本报记者 薛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