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天津4月20日电为进一步促进民营企业发展,加强与民营企业联系沟通,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天津市质监局在广泛调研实践的基础上日前推出了"服务民营企业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十项措施"。
这十项措施的主要内容:建立联席会制度,市和各区县质监局与市、区县工商联及时通报情况、交流信息,定期商讨质量技术监督与民营企业发展的有关工作;完善定期走访
100家民营企业制度,市质监局负责人定期带领有关业务处室深入民营企业调查研究,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加大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宣传力度,利用天津质量技术监督信息网及各种媒体,公开质量技术监督工作方针、政策和办事程序;积极引导民营企业加强产品质量管理,实施名牌战略,深入开展工序质量控制、质量改进和质量攻关活动,对于要求质量体系认证和完善计量保证体系的企业,主动上门服务;为民营企业提供各类标准信息的查询服务,指导民营企业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对于民营企业生产的产品,在计量器具制造许可证、产品型式鉴定、3C认证和申办生产许可证、压力容器报装、压力容器进津安装(现场焊接)报装、锅炉安装和修理等行政审批事项上,提供必要的指导,并在规定时间办结审批手续;为申办、变更、年检组织机构代码、商品条码及续展的民营企业,做好超前服务;畅通民营企业维权通道,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违法和侵权行为,切实保护民营企业权益;强化监督与服务相结合,提高民营企业的产品质量和管理水平;聘请民营企业代表作为质量技术监督系统行风监督员,接受民营企业的监督,树立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执法为民的新形象。(完)(通讯员马连祥质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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