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女生无一反抗 北京一教师猥亵女生案令人深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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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21日11:05 新华网 | |||||||||
北京市朝阳区一名教师竟在课堂上猥亵了13名女学生。近日,北京市朝阳区检察院将教师刘某依法提起公诉。 35岁的刘某是朝阳区某小学教师。去年12月1日下午,喝得醉醺醺的刘某走进其任教的计算机教室。这堂课本应是教授计算机知识,但刘某却让学生们自己玩电脑,然后他就利用帮学生调试电脑之机,在课上先后猥亵13名女生,她们中最小的9岁,最大的只有11岁。第
办案检察官说,刘某作为一名人民教师,却做出如此不堪之事,应受到法律制裁。然而本案同时反映出的一些问题引人深思:案发当时女学生们几乎没有人反抗,甚至没有人说话,下课后她们在一起聊天时才知道班里14名女生中,除了一名长相有点像男孩的女生外,其他13人都被老师猥亵了;案发后,也只有为数不多的几名学生回家将此事告诉了家长,其他学生都没有向家人提及此事。有的家长说:“当天孩子回家后一直不爱说话,情绪不好。我们开始没留意,后来其他同学的家长打电话来告诉我们这件事,我们赶紧去问孩子,她才说在学校被老师猥亵了。” 让检察官担忧的是,十来岁的学生应该具有较强的自理能力,但通过以上案件及以往办理的案件发现,她们在对自身性权利的安全防范和保护意识上存在严重缺陷,几乎不懂得猥亵行为是对自己性权利及人格尊严的严重侵犯,面对侵犯更不知道该如何保护自己。同时,由于此类案件往往涉及个人隐私,许多被害人家长怕对孩子身心健康有影响,而拒绝让孩子向公安机关提供证言,不同意孩子对嫌疑人进行辨认,给案件侦破造成困难。检察官说:“这样做无疑是对犯罪的姑息、纵容,许多犯罪分子恰恰是抓住了被害人及其家属的这种心理肆无忌惮地反复作案。”检察官呼吁社会各界共同努力,保护少年儿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促进他们健康快乐地成长。(记者林世钰通讯员董丽娟马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