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法官充当“黑保护伞”要严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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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21日11:33 云南日报 | |||||||||
云南日报网 昨天,记者从全省法院纪检监察政治工作会上获悉,全省法院要加大查办法官违法违纪案件的力度,严惩腐败分子,严肃查处法院干警为违法犯罪充当“保护伞”的案件,以纯洁法官队伍。
去年全省三级法院查处的违法案件占法院编制总数的1‰。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李明朝指出,法官知法犯法,在社会上的影响很恶劣。全省各级法院要充分认识查办违法违纪案件的重要性,严肃查处利用审判权和执行权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违法执行、拖延办案等严重违法案件,严肃查处法院干警为违法犯罪充当“保护伞”的案件,坚决遏制司法领域中的腐败现象。对那些执法犯法、徇私枉法、欺压老百姓的极少数害群之马,要严肃查处,毫不手软,绝不姑息,坚决清除出法官队伍,以保持法官队伍的纯洁性。 在谈到近年来群众反映强烈的法官和律师之间的不正当交往现象时,李明朝强调,身为法官一定要正确处理和律师的交往关系。他建议省高院选择几家法官与律师不正当交往导致判决不公的典型案件作为反面典型进行教育,以作警示。 另外,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董治良提出,全省的法院要自觉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新闻舆论监督和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热忱欢迎人民群众对法院及其法官、干警的监督,依法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通过全方位的有效监督,保证司法权的正确行使,真正体现司法为民。 柏立诚 (滇池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