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质疑“禁播令”表明公民意识在崛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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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21日11:47 新京报 | |||||||||
作者:修仰峰 据4月18日新华社消息,广电总局副局长赵实日前透露,广电总局近期将下发通知,要求全国所有电视台在观众收视最为集中的黄金时段,不得播放渲染凶杀暴力的涉案题材影视剧,而代之以适合青少年观看的优秀影视剧。
广电总局的禁播令出发点无疑是善意的,力图通过净化荧屏为青少年成长创造一个较为健康的外部视觉环境。然而,禁播令却遭遇网友和时评论者的纷纷质疑,有评论者认为,我国颁布实行的《广播电视管理条例》早已明确规定不得制作、播放渲染凶杀暴力的涉案题材影视剧,此次的禁播令纯属多此一举,莫名其妙;更有论者认为,禁播令只规定黄金时段不得播放,对非黄金时段能不能播放却没有确切的规定,这无疑将为不良的电视传媒提供暧昧的暗示,为他们的违法播放找到依据,从而将禁播令推演为开禁令,云云。 之所以会出现这样钻牛角尖的质疑,其源头在于广电总局有关发言人表述上不够严谨,其话语逻辑上有失全面与严密。尽管发言人本意并非要为非黄金时段可以播放渲染凶杀暴力影视剧网开一面,但汉语解读上的丰富性与多面性,结果导致了一场逻辑上的错位。 尽管如此,是不是意味着公众的质疑就是无聊的鸡蛋里挑骨头,多此一举呢?不是的,这一场汉语语义的误会风波里,蕴藏着意味深远的公民意识的崛起、成熟与独立运作。 随着经济与社会的发展与进步,公众的素质大幅度提升,已开始学会独立思考与判断,对来自政府部门的指令,已不再习惯性单向度地接受与服从了,而是以多向度的公民姿态,表达作为社会一分子应有的声音,行使作为社会一分子应有的质疑权:作为政府部门的代言人,你为什么这样传达部门决策,这样对我们的生活会造成怎样的影响?如果是负面的影响,我们有权要求你澄清并及时改正。 与此相对应的,公民意识的涨潮必然迫使政府部门改变以往自上而下、先天性就是正确的行政模式,并自觉形成内在的紧迫感,提高自身的素质与效率,无论在重大决策、出台规章制度等宏观层面,还是执行既定规章、解读政策、接受媒体采访与公众咨询等微观层面,都能以科学、全面、严谨的行政态度对待之。惟有如此,才能在公众近乎苛刻的质疑中,合格履行本应履行的政府职能,也只有如此,才能跟上日趋成型的现代型政府的全新要求,不至于被时代淘汰。 但愿公众此次对禁播令的“挑刺”,不会被理解为与职能部门的“对抗”,并有效地在其他公共事物领域推广,成为一种固定的社会机制,为广大民众所运用,同时也为广大职能部门提供源源不断的压力与动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