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对青海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专项检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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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21日13:14 新华网 | |||||||||
自4月20日,青海省价格监督所在国家发改委有关部门带领下对青海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进行专项检查,省价格监 督所将下查一级,对各州、地医疗机构进行抽查。 据悉,此次检查的范围主要是医疗单位(含对外提供医疗服务的军队、武警等医疗机构);药品生产、销售企业;药 品招标代理机构以及血站等与医疗服务和药品有关的部门和单位。检查时限为2003年1月1日来发生的价格行为,对重大 案件的查处可追溯到上一年
此次检查,省人民医院、青海医学院附属医院、西宁市第一人民医院、省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中心四个单位由国家发改 委直接负责检查,全省其它医疗和药品经销单位的检查工作由省价格监督所分三个小组同各地价格监督部门共同开展。 此次专项检查针对四个方面进行重点检查,首先是医疗服务价格,包括在门诊治疗中,输液等收费;在住院治疗中, 放射科、妇产科、手术室、麻醉科等科室的收费;一次性医用卫生材料价格;医疗服务项目中的其他乱加价、乱收费行为。其 次是药品价格,包括经营者不执行国家价格政策擅自定价;医疗机构不执行中标药品核定价格;经营者推迟药品降价时间;药 品招标的组织者违反规定乱收费;医院自制药品或药剂违反价格政策规定;药品经营中的价格欺诈行为。同时对血液价格及医 疗机构医疗价格不按规定公示和药品不按规定定明码标价的进行重点检查。 省价格监督所还公布了价格举报中心电话:821235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