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大款警察”昨受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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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22日03:31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 |||||||||
本报讯据《法制日报》报道,昨天上午8时30分,号称“中国第一大款警察”的林福久站在了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的被告席上,接受神圣法律的审判。 被告人林福久,被捕前系辽宁省鞍山市公安局内保分局局长。在当地,林福久是一个名气非常大的警察,其所以名气大,是因为林福久在担任内保分局局长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对一些单位、企业和老板狮子大开口,少则几万多则几十万地索贿,有些老板被逼
被告人林福久在结婚多年的情况下,于1996年10月起与另一女子长期共同居住至案发,并生有一子。 鞍山市人民检察院在公诉书中指控,被告人林福久利用职务之便,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且有配偶而与他人重婚,应当以受贿罪、贪污罪、重婚罪数罪并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