瞒报伙伴坠楼 两小学生赔10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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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22日04:18 新京报 | |||||||||
二中院对此案作出终审判决 新京报讯(记者李欣悦孙于泳)眼看小伙伴坠入通风口,两名小学生却因害怕不敢告诉家长,导致小伙伴5个小时后才被发现,终因抢救不及时而死亡。昨日记者获悉,二中院对此案作出终审判决。
据法院查明,去年3月8日16时许,小学生小波、小毛和小伟3人进入某构件厂废弃厂房内。在四楼楼顶扔石子玩耍时,小毛在与小波争抢石子过程中,用双手推了他一下,小波从通风口摔到了二楼地面上。小伟和小毛商量好不要将此事告诉他人后离开现场。当小波父母向他们询问时,二人谎称小波去打篮球了。 当晚21时,小波的父母才在事发现场找到他,但将其送至医院抢救时已死亡。后经鉴定,小波系高坠致颅脑损伤死亡。 去年4月,小波父母将构件厂及小毛、小伟共同起诉至法院,要求赔偿损失共计20.2余万元。一审法院判决小毛父亲、构件厂各赔偿8.8万余元,小伟父母赔偿1.1万余元。 对此,小毛和构件厂不服,上诉到二中院,二中院经审理维持原判。(文中人名均为化名)(来源:新京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