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贪余振东被移交内幕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22日06:54 江南都市报 | |||||||||
天堂之处是尽头 今年4月8日,现年41岁的余振东,其人生道路走到了一个新低点。当天,余在素有“赌博天堂”之称的美国拉斯维加斯地区联邦法院被宣告有罪,判处144个月的监禁和3年的监视居住。当地法院认定,余振东,这个中国银行开平支行前行长,从中行开平支行以欺诈等手段非法侵占银行4.85亿美元资金,罪名成立。
4月16日,余振东被联邦调查局和美国海关移民与执法局的特工,由拉斯维加斯“押送”至中国北京。拉斯维加斯所在的美国内华达州的联邦检察官丹尼尔·G·鲍金办公室的新闻专员纳塔莉·科林斯表示,由于余振东被遣送回中国,他在美国所受的审判将终止。 辩诉交易协议 据美国当地法院的司法文件,二月份余振东与美国政府所达成的辩诉交易协议要求,美国政府把余振东遣送回中国以前,应从中国政府得到关于余振东在中国起诉和监禁的相应保证。这份协议所描述的保证要求是:假如余振东在中国被起诉的话,应当被判处不超过12年刑期的有期徒刑,并不得对余进行刑讯逼供和判处死刑。 同时,美国国务院、国内安全部以及司法部紧密合作,阐明并签署了辩诉交易协议的条款。协议规定:将余振东遣送回中国,一旦余振东被宣判有罪,他将不具有被授予庇护的权利;或者在其刑期届满以后也不能以其他方式合法地留在美国。 不过,科林斯没有透露,中美双方是否已就余振东在中国可能受到的判决,达成任何协议。 根据协议,余振东还同意对其侵占中国银行的资金予以没收,其中包括已经被没收并归还中国的375万美元。 漫漫外逃路 事实上,余振东早在2002年12月19日就已被羁押,当时他被内华达联邦检察官以非法入境为由而逮捕。 作为辩诉交易一部分,余的上述罪行最后被豁免。另两名犯罪嫌疑人是许国俊和许超凡,他们两人同样参与了侵占开平支行巨资的犯罪活动。许国俊和许超凡在2002年12月被指控通过欺骗手段获得了签证。 根据内华达地区联邦法院的法庭记录,从1992年到2001年的10月,余振东、许国俊、许超凡三人结成团伙,通过伪造贷款文件和其他方法,总共大约非法占有了4.85亿美元的银行资产。 在2001年10月12日的一次自查中,中国银行发现了账目亏空,查出三人。是年年底,三人以香港身份证,取道香港,余振东逃往美国,而许国俊和许超凡则逃去加拿大。余振东使用假名和一个假的美国旅游签证,最终非法进入拉斯维加斯市。 美国当地法庭认为,先为开平支行的信贷部主任,后为行长的余振东,在这个团伙长达十年的犯罪过程中,起了核心作用。 据透露,由此次诉讼牵连出来的相关调查,正由FBI和美国移民与海关执法局,以及中国的执法部门、加拿大皇家骑警队、香港特别行政区警方进行。科林斯说,追捕许国俊、许超凡的批准令依然有效,追捕活动还在继续。 中美司法合作又一突破 分析人士认为,4月16日发生在北京首都机场的这次移交,非同寻常,因为中美双方是在没有任何引渡条约的前提下进行的。中国政府认为,这是中美司法合作的一个成功案例。 美国驻华大使馆有关人士认为,余振东不符合美国政府对于申请庇护所需要的条件,也没有其他可以使他在美国居留下去的理由,因此不能让他继续留在美国。据报道,中、美、加三国执法官员及外交官,今年1月初即已开始在北京谈判“引渡”余振东的问题。 最终,美国政府应中国政府要求,将余振东移交给内地警方,而移交的名义并非引渡,而是“驱逐出境”。(据《21世纪经济报道》) (大江网-江南都市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