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八成住房公积金“存而不用”有三个原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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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22日07:51 大众网 | |||||||||
公积金归集总额达358·5亿元,而发放个人贷款只有62·8亿元 本报济南4月21日讯 我省80%以上的住房公积金竟然“存而不用”,真是愁煞主管部门。 近两年全省住房公积金归集情况良好,全省住房公积金实际缴存人数达到455·2万
而全国的情况如何呢?据了解,全国住房公积金平均使用率是40%,许多城市使用率甚至达到80%—90%,我省17%的使用率显然是太低,也势必对职工购房和房地产业的顺利发展都造成负面连锁影响。 住房公积金为何存而不用?省建设厅房地产业处的人士认为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造成的:一是部分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组建迟缓。像淄博、德州、烟台3市至今未进行机构调整;莱芜、菏泽、潍坊等市虽然开始调整,但编制没下达,人员无法到位;个别县级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至今未移交管理中心。二是在各市住房管理中心成立前发放的项目贷款回收难度大。我省过去部分公积金被挤占和挪用,项目贷款和单位贷款达到46·4亿元,有些市的项目贷款达到甚至超过了归集余额的10%,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个人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三是很多地方对个人住房贷款限制较多,贷款门槛太高。如对连续缴存期限和贷款额、贷款时间有较大限制,这就导致资金大量沉淀。 为此,省建设厅副厅长吴英在今天举行的全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座谈会上呼吁:“尽快健全公积金管理机构,降低门槛,改善服务,大力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尽快改变住房公积金使用率不高的状况。” 记者 周学泽 通讯员 徐雁飞 报道编辑:杨姝(来源:大众网-齐鲁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