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提醒市民:广东省公安厅未设“经济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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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22日09:19 金羊网-新快报 | |||||||||
新诈骗方式专瞄广州市传销诈骗案的受害人 新快报讯(记者 尹来 通讯员 夏晓露 梁瑞国)广东省公安厅最近常接到群众举报、控告,反映有人以广东省公安厅“经济科”或“经济调查处”的名义诈骗。为此,警方特别提醒有关人士,公安机关没有“经济调查处”、“经济科”等名称不规范的内设部门,更不会向受害群众收取任何名目的办案费用,请大家提高警惕,谨防上当。
据悉,上述犯罪分子专门瞄准广州市一些传销诈骗案的受害人,实施二次诈骗。具体手法是:用“神州行”手机向受害群众打电话,声称自己是省公安厅“经济调查处”或“经济科”某科长或民警,正承办该宗诈骗案,要求该群众向“专案组”账户汇入“公证费”、“办案费”等(金额几万元、几千元不等),方可得到“专案组”退还的部分经济损失。待群众将钱款汇入该账户后,即取款逃之夭夭。 广东省公安厅有关人员表示,对于此种情况,公安机关对犯罪分子已严密布控。同时请有关人士提高警惕,接到此类电话要及时向公安机关咨询,不要轻易相信,更不要轻易汇款,以免遭受不法侵害和造成不必要的损失。(晓航/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