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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言人:第一时间告诉你真相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22日09:19 金羊网-新快报

  新快报记者 张英姿 通讯员 杨伟光 张毅涛/文 张小奋/图

  深读指引

  3月14日凌晨4时23分,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前进村一皮具厂员工宿舍发生重大火灾,7人死亡,9人轻伤。5时30分大火被全部扑灭。6时左右,广州市公安局新闻办公室有关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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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就接到警情电话,7时,新闻办公室有关领导都已到达火灾现场展开调查,当天上午10时,广州市公安局新闻办公室发布了火灾的第一篇新闻稿,公布了基本情况以及死伤人数。

  这是广州市公安局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后最近的一次突发事件发布,早在去年12月31日,广州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首次亮相事发现场,向媒体公布发生在当天凌晨的一起特大火灾情况,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广州警方为何推出“新闻发言人制度”,这一制度的实施在满足公众知情权上又有怎样的突破?产生了什么样的影响?在信息公开方面还有哪些新举措?新快报记者专访了广州市公安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张德明。

  图:2003年12月31日,广州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首次亮相事发现场,向媒体公布发生在当天凌晨的一起特大火灾情况。

  从你求我说到我主动说给你听

  新快报:据我了解,警方新闻发言人早就有了,现在的新闻发言人制度与之前的有什么不同?

  张德明:大概是1998年吧,市公安局确实已设有新闻发言人,也是由负责宣传工作的局领导担任,具体的宣传工作是由法制宣传科负责的。那时的新闻发言人,只是临时地对一些一般工作或活动进行发布,既没有一个专门的机构,也不是一种制度,而且,新闻发言人也不会到案发现场进行新闻发布。

  现在的新闻发言人制度,不仅设置了专门的新闻办公室,专门从事对外的新闻发布工作,发挥总体协调作用;而且在各级公安部门和各警种,都安排了专业的新闻发言人,有市局一级的,也有分局、县一级的,有交警、巡警的,也有刑警、消防警的新闻发言人。

  涉及总体情况时,由局新闻办的新闻发言人来发布;而一些重大突发案件,或者专项行动,则由专门的警种发言人来通报。比如,前段时间发生在花都的一起重大火灾,虽然市局的新闻发言人也可以介绍情况,但不如专业警种发言人讲得那样生动、形象、具体。

  新快报:与以往的发新闻通稿、开新闻发布会相比,现在的新闻发言人制度有哪些突破?

  张德明:新闻发言人制度未建立或不健全,公众提出要了解什么,就临时找那方面的人来回答,现在是固定的新闻发言人,从公安队伍中选出来的各路精英,不仅熟悉其所在部门的业务,而且也了解群众想知道什么。严格来说,向公众发布相关信息已成为新闻发言人的职责所在。

  同时,警务公开也是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服务群众的体现,过去是群众来求公安做事,现在是公安主动为群众服务,主动把牵涉群众利益的信息公开。这是执法观念的转变。也体现了警方对公众知情权的尊重,在普通市民的日常生活中,很多都与警方的工作息息相关,比如出行要知道交通状况怎样,出国留学、外出旅游等要清楚怎样办签证,亲人迁户口、异地结婚等也要到公安部门办相关手续,而居住地、上班地附近甚至整个城市的治安环境也要有所掌握……这些知情权都需要通过新闻发言人来满足。

  将新闻发言人作为一种制度固定下来,包括这几年一直在搞的警务公开和规范化建设,都是对公众的一种承诺,是执法为民的体现,其宗旨就是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府怎样管理让群众知道。

  新闻发布关键是客观真实

  新快报:在进行新闻发布时,会不会担心因此而影响到稳定?会不会报喜不报忧?

  张德明:了解与自己生活有关的事情,譬如治安环境、重大案件等,是公众的权利,而将相关的情况进行发布,也是警察的职责。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存在一些治安问题或发生这样那样的案件,也是很正常的。关键是把这些问题客观地、真实地告诉大家,而不是局部地、片面地告诉大家。我想,能够让公众了解到真实情况,一定可以增加警方的公信力。

  新快报:那怎样把握保密与公开的尺度?

  张德明:侦察的手段和技术肯定是要保密的,另外,如果某个案子还在侦察过程中,还要缉拿案犯,公布的时机尚不成熟,也要保密,不然一旦打草惊蛇,就会给侦破工作造成不好的影响。

  除此之外,我想都没必要保密。比如前段时间发生的一场火灾,烧死7个人,这就没什么好保密的。况且,社会治安本来就是综合的,需要各方面综合治理,并不是警方自己的事。公开这些重大事件,可以教育大家懂得如何防范,以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可以放开记者进入现场采访

  新快报:以前,一些突发事件的现场,警方是绝对不会让记者进入的。但我发现,这种情况正在改变,警察不再强硬地阻止记者进入现场了,为什么?

  张德明:记者代表的是新闻媒体,对这些重大事件也有知情权。接下来,我们也会专门研究一下,看怎样能更好地保证记者的采访权,同时又不影响警方的正常工作。总的来说,可以放开,但不能全放。一个重大突发事件,总是要有一个核心的保护区、警戒线,这是出于安全考虑,不光记者不能进去,就连一般的工作人员也不能进。但可以有个宽松一点的警戒线,记者可以进入,或设现场办公室,滚动式地向记者进行现场发布。

  每周进行“治安播报”

  新快报:从实施新闻发言人制度以来,你们做了多少次新闻发布?涉及哪些内容?

  张德明:每周的“治安播报”是固定的。另外,一些重大火灾事故、案件等也都进行了披露。这些新闻发布使群众感到了解到真相,知道了公安和政府是怎样做工作的,对公安的信任程度高了,对社会治安也有信心了。

  新快报:公安是广州市第一个实行新闻发言人制度的职能部门吧?

  张德明:不能说是第一个,但至少可以说是走在全国前列的。进行“治安播报”在全省是第一个。

  新快报:这是否与广州的治安形势受到普遍关注有关?

  张德明:应该说,广州一直处于改革开放的前沿,很多事情和问题也出现得比较早,一些改革也比较靠前,这与经济基础是密不可分的。经济发展比较快,很多问题就会先于别的城市遇到,这也需要先于别人去想解决的办法。

  以偏概全的报道会让我难下台

  新快报:作为刚起步的警方新闻发言人制度,在推进中有没有什么障碍?

  张德明:首先,从公安内部来讲,思想观念上要有改变,改变过去那种好像警方的东西都很神秘、都要保密的认识,甚至担心一些信息公开以后,会影响警察的形象、影响公安工作。其实,现在已经有所转变,以“服务群众”和“执法为民”来指导我们的工作,有了这个,就会自觉地为群众服务,满足群众的需要。

  第二,有些信息的公布会否带来不良影响呢?这需要一个磨合的过程。有时,可能会因为我们宣传报道时的角度问题,给人以错觉;另外,媒体的报道应全面客观,不能抓住一个案件就讲广州治安有多差。应该看到,在广州人均GDP已远远超过1000美元的经济形势下,出现一些案件是比较正常的,很多大城市也都如此。

  推进新闻发言人制度,既需要新闻记者和新闻发言人加强沟通,还需要群众的理解。

  新快报:作为警方新闻发言人,您有没有碰到“难题”?

  张德明:我一直认为,记者是从自己的职业出发,我们是从我们的职业出发,但最终的目标却是一致的。“难题”倒没有,只是有时候,由于沟通不够,往往造成媒体以偏概全,仅从一个侧面反映问题,这样的报道会让我很难下台。不过,我有信心主动与媒体沟通,相信通过多沟通、多了解,一定可以把这个工作做好。

  新快报:警方实行新闻发言人制度的最终目的是什么?

  张德明:一方面,树立公安部门“服务群众”的观念,成立了专门的新闻发布机构,由专门的新闻发言人向公众发布相关信息,表明公安部门充分重视这一点。

  另一方面,使群众对公安部门、对警察形象更加信任。公安部门该公开的情况都告诉大家了,对社会是一种促进,对群众也是一种鼓舞,会让彼此之间感觉越来越近了。

  新闻联络官[自白]:新闻发言人要第一时间出现在事件现场

  “白云大火的那天,早上3点45分我就被总值班室的电话给叫醒了,4点半赶到现场,6点45分就向媒体发布了准确消息。紧接着10点钟又召开了现场会,发布了更详尽的信息……”面对越来越紧张的“职业生涯”,作为新闻联络官之一的广州市公安局宣传处处长杨巨洪笑道:“压力越来越大,我们都要不适应了。”

  从最初的新闻发言人制度到而今一个新闻群体的出现,杨处长告诉记者,在一年的时间内,警察公共关系理念在广州警方内部得到了极大提升。“以前可能很多人没想过,警方也是一个生产公共信息产品的部门,而现在,我们的任务就是要把这个产品更好更快地推给公众。”“新闻办公室是个群体,更是一种制度。我们负责提供一种权威的声音,让公众的知情权得到最大限度的满足。”提到自己的工作,杨处长显得十分自信,“现在是信息社会了,舞台的大幕已经拉开,作为政府的新闻发言人是一定要上去表演的。这个时候你是选择蒙头灰脸毫无准备地上去,还是选择化好妆有备而来?我们觉得应该主动应对!”“第一时间,能在重大突发事件现场看见新闻发言人的身影是我们的目标!”杨处长如是说,“可以预见,新闻官在现场发布新闻的频率越来越高。”

  杨处长说,虽然在很多人看来,广州警方的新闻办公室制度才刚刚起步,然而,这个群体下的所有人对未来却是充满信心,“我们现在可能不是最好的,但绝对能变得更好。”杨处长告诉记者,他们正在研究从新闻发布方式、内容等方面再上一个层次,主动去了解公众想知道什么,媒体关心什么,以便在新的局势下,在警察公共关系这个领域再打一场胜仗!

  链接:市公安局新闻发布大事一览表

  个人港澳游

  2003年8月20日,广州市公安局开办居民个人赴港澳旅游业务,在个人港澳游业务开办前数天起,广州市公安局以倒计时的方式,逐日以召开新闻发布会、记者招待会和发布新闻通稿等不同形式进行了一系列的新闻发布,带服务性的办事指南内容深受媒体和群众的欢迎。

  110每周治安播报

  2003年9月29日,广州首次发布110每周社会治安情况提示,这也标志着广州市公安局新闻办公室的制度化。从此,广州警方于每周二通过媒体向市民公布广州市最新的治安警情,成为广州治安情况的“天气预报”。2003年12月24日,广州市公安局新闻办公室通过110每周社会治安情况提示,警示广大市民佳节年关将至,钱财聚集,应增强防骗心理。2003年12月28日,广州正式开通110应急联动指挥系统,“报警难打进或打不通”状况得到根本改善。新闻办公室邀请广州诸多媒体进行报道,使广大市民对110报警电话的历史、现状和将来都有了根本的了解。

  为卡通警察命名

  2003年12月30日,广州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过媒体,诚邀广大市民为治安警、交通警、巡特警、社区民警和消防警这五个羊城卡通警察形象起名。这是广州警方首次向社会征集卡通警察形象名字,是展示警察亲民、爱民形象的一种创新。征名活动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群众踊跃参与。今年3月23日,市公安局新闻办公室再次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五个羊城卡通警察形象的名字。

  白云区大火

  2003年12月31日凌晨,白云区发生了一起烧死8人的大火,当天早上6时45分广州市公安局就以新闻办公室的名义向电视台、电台等媒体披露了火灾最真实的情况。

  公布10名通缉犯

  从2004年1月10日起,广州市公安局施行举报违法犯罪奖励试行办法。这是警方为加大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力度而出台的一项新规定,也是在新形势下推进群众路线与公安工作紧密结合的一项新举措。市公安局在1月9日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了这一试行办法,同时公布了首批10名通缉逃犯和10宗未破刑事案件。警方推出举报违法犯罪奖励办法经媒体广泛报道后,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首日就实现了“开门红”———当天,就有群众积极向警方举报10名通缉逃犯中的其中一名逃犯孙小惠的线索。公安机关根据线索快速反应,在海珠区某海鲜城抓获逃犯孙小惠,并向举报者给予1000元的奖励。市公安局又及时发布新闻,将此战果迅速向社会通报。

  入屋劫杀3人后3歹徒畏罪自杀

  2004年1月14日下午2时许,白云区黄石街发生入屋劫杀惨案,在屋内居住的3名事主惨遭歹徒杀害,后3名歹徒畏罪自杀。当天下午5时左右,广州市公安局新闻办公室向新闻媒体通报第一手情况。“限摩”新闻发布2004年1月17日,广州市公安局新闻办公室就“限摩”问题召开新闻发布会,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刘敬军就“限摩”以及限行方案相关的一些问题向广大市民释疑,并欢迎市民积极反馈意见。

  花都重大火灾

  2004年3月14日,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前进村一无牌经营的皮具厂员工宿舍发生重大火灾,造成7人死亡,9人轻伤。当天上午,广州市公安局新闻办公室发布了火灾发生以后的第一篇新闻稿,稿件中对火灾发生的情况、救援情况以及死伤人数都进行了权威性公布。

  背景:国务院办新闻发言人培训班

  作为政府与公众之间的一座桥梁,新闻发言人正在全国各地登台亮相。去年九、十月份,国务院新闻办先后举办了两期新闻发言人培训班,培训对象覆盖了中央和国家机关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的新闻发言人或新闻官。而早在2002年6月,广州市就出台了《广州市人民政府新闻工作管理规定》,其中对新闻发言人的选定也作出了相关规定,不仅是市政府,区、县级市及市政府各职能部门都要指定新闻发言人,负责确定新闻宣传主题并对外进行新闻发布。

  《广州市人民政府新闻工作管理规定》中关于“新闻发言人”的规定:

  市政府新闻发言人一般由市政府秘书长或受秘书长委托的有关人员担任,区、县级市政府和市政府直属各单位的新闻发言人由其主要领导人指定。

  新闻发言人的职责是:单位需要对外进行宣传和发布的新闻由其统一对媒体发布新闻或进行宣传;规划本单位年度新闻发布的具体内容、时间等实施方案并上报市政府办公厅;单位重大宣传报道的组织策划和实施;市政府直属各单位新闻发言人负责对本单位新闻联系人工作的指导、培训。市政府直属各单位发布新闻和宣传口径须与市政府口径相一致,并对市政府负责。

  新闻发言人实行例会制度,由市政府办公厅每季度或半年召开一次有关新闻发言人会议,传达新闻工作的新精神,收集各单位新闻工作的情况,部署新任务,并交流工作经验。(晓航/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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