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青霞涉嫌“亮票”被检举 将被台北市检署传讯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22日09:20 新华网 | |||||||||
据台湾媒体报道,著名影星林青霞在台湾“选举”期间返台投票支持连宋,却因遭人检举违反“选罢法”在投票所“亮票”,被台北地检署开出传票。 据悉,林青霞返台期间,对支持连宋配向来大方表态,在3月20日投票当天,她前往大安区敦化南路的投开票所,将圈选2号(连宋)的选票让媒体拍摄,之后就被人检举“亮票”,违反“选罢法”。至于林青霞是否会从香港回台应讯,检方表示并无把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