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贪警察林福久在辽宁受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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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22日09:45 生活报 | |||||||||
据《法制日报》报道20日8时30分,号称“中国第一大款警察”的林福久站在了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的被告席上接受审判。 被告人林福久,被捕前系辽宁省鞍山市公安局内保分局局长。林福久在担任内保分局局长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对一些单位、企业和老板狮子大开口,少则几万多则几十万地索贿,有些老板被逼无奈甚至远走他乡。检察机关已查实林福久涉案金额达五千多万元
鞍山市人民检察院在公诉书中指控,被告人林福久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巨大,情节特别严重,同时又利用职务之便侵吞公款数额巨大,且有配偶而与他人重婚,其行为分别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有关规定,应当以受贿罪、贪污罪、重婚罪数罪并罚。据悉,法院将择日进行一审宣判。 (生活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