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安门地区将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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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22日09:51 北京日报 | |||||||||
本报讯(记者 黄秀丽)天安门地区将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突发事件应急指挥体系及处置机制。这是4月20日实施的《北京市天安门地区管理规定》中要求的。 据市法制办主任周继东介绍,制定《天安门地区管理规定》的目的有两点,一是明确管理部门的责任。由于这一区域处在市东、西两个城区的交界处,以前存在管理责任不清等问题。这次《规定》明确了天安门地区东起国家博物馆东侧,西至人民大会堂西侧路(不
第二是确保群众安全。天安门地区是举行重大政治活动和节日庆典的重要场所,是国内外群众参观游览的首选之地,每天天还没亮,就会有大量的游客等着看升旗仪式。因此,该地区的安全管理非常重要。《规定》要求,天安门地区管理委员会应当组织政府有关部门制定天安门地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突发事件应急指挥体系及处理机制,并组织应急演练。公安、城管部门应根据天安门地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定本部门的分预案,加强对工作人员应急处置知识的培训和应急演练。 同时这部规章还规定,在升降旗及节假日期间,公安、城管部门应加强对天安门地区主要人员通道、公众聚集部位等易造成拥挤或易发生事故的场所进行现场巡视、检查。针对人员密集的情况,及时做好引导、疏散工作。 对于不遵守该地区重大活动、重点区域临时管制措施的单位和个人,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在天安门地区有扰乱社会秩序、妨害公共安全、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破坏城市绿化、非法从事经营活动等行为的当事人,将受到处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