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 体育 娱乐 游戏 邮箱 搜索 短信 聊天 点卡 天气 答疑 交友 导航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一次诊断永失子宫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22日09:51 生活报

  去年2月,鹤岗市市民王红到医院做B超检查,检查结果为子宫肌瘤。后王红到选煤医院做子宫次全切除术。但术后的病理报告显示,送检的标本不是肌瘤,而是尚未成形的胎儿。今年4月16日,王红在姐姐的陪同下与记者见了面。王红说,省和鹤岗市两级医学会就这件事都没有一个让人满意的结论,这让失去子宫的她痛上加痛。

  “子宫肌瘤”成了胎儿?

金犊奖大陆初审揭晓 AC-尼尔森互联网调查
体验财富之旅赢大奖! 51精彩无线大奖等你拿

  2003年1月初,王红突然感到下身不适,“例假”断断续续地流个不停。王红的嫂子在鹤矿集团总医院选煤医院工作,王红便通过嫂子向该院的妇科大夫王某咨询,王大夫建议她到鹤岗市第三人民医院检查一下。

  1月4日,王红到该市第三人民医院做超声波检查,B超诊断王红“子宫增大”,宫体后壁上有一个6.3厘米×7.6厘米大的异物,超声提示这是个“子宫肌瘤”。王红的嫂子将诊断反馈给王大夫,并准备在收费便宜的选煤医院做手术。

  当年2月7日,王红到选煤医院进行治疗。王大夫建议她到鹤矿集团妇婴医院找妇产科的张大夫。张大夫看了第三人民医院的B超报告后,得知王红子宫还在流血,便给她开了一周的三合激素针剂和止血药。但用药一周后,血没有止住。13日上午,王大夫通知王红到医院建住院病历,当天给打了消炎和止血针。三天后,王红在选煤医院做了子宫次全切除手术,手术主刀大夫是鹤矿集团妇婴医院妇产科张大夫。

  据王红的姐姐说,手术后,王大夫从手术室拎出一塑料袋手术切除物,里面还有一把长柄的手术刀。王大夫让王红的哥哥把子宫里的“肌瘤”切下来去做病理分析。王红的哥哥说:“这玩意血糊糊的,谁敢切呀!”王大夫开玩笑地说:“你这大老爷们可真笨,还是我来吧!”说着王大夫又把塑料袋拎回手术室。不一会儿,王大夫将切下的“肌瘤”拎了出来。守在手术室外的王红的家人都围上来看切下来的“肌瘤”,只见塑料袋里是一个比拳头稍大一点的肉球,呈暗红色。王大夫招呼王红的嫂子阎某:“老阎,找个东西把它泡上,好送去病检。”王红的姐姐问主刀的张大夫:“你看这东西能不能是恶性的?”张大夫说:“不用做病理了,一看就知道是良性的。”但王红的亲属认为还是做一下病理好。

  2003年2月17日,“肌瘤”被送到了鹤岗市人民医院病理科。3月7日,病理报告出来了,送检的标本不是“肌瘤”,镜下看到的是“胎盘绒毛叶”,是妊娠的特征。这个结果让王红吓了一跳,“子宫肌瘤”怎么变成了怀孕呢?

  医院说,这是一次成功的手术

  王红的丈夫几年前因病去世,王红一直领着女儿生活。2002年下半年,王红与一位男友同居了。在做B超检查前,王红一直不知道自己怀孕的事情。

  2003年6月,经过多方咨询的王红找到选煤医院,要求医院做出解释。一个月后,王红得到院方的答复是,医院诊断正确、手术成功,院方没有任何责任。

  当年9月3日,鹤岗市医学会组织专家对此事进行鉴定,结果是手术“构不成医疗事故”。鉴定意见上说,王红是子宫肌瘤合并过期流产,因为王红手术切开宫体后,在子宫后壁有肌瘤结节和变性,宫腔内有蜂窝样凝血块。但病理科只收到一个凝血块,没有收到子宫大体标本,无法否认子宫肌瘤的临床诊断。

  王红认为从鹤岗市第三人民医院的B超检查到主刀张大夫的诊断,再到选煤医院做的手术,没有一次诊断出自己怀孕了,病历上都是写着患了子宫肌瘤,这是明显的误诊。说“切开宫体后,在子宫后壁有肌瘤结节和变性”,这只是主刀的张大夫事后向专家描述的,在手术单上根本找不到这样的记录。手术单上描述的“肌瘤”大小与B超检查的“肌瘤”大小,以及后来送检的标本大小,都是一致的。专家不是根据病历来判断,却抛开病历听手术医生的口述,这如何让人信服?

  医疗鉴定时,子宫丢了

  2003年12月7日,省医学会根据王红的申请组织专家进行鉴定。可医院说术后把完整的子宫交给了患者家属;患者家属说,医院只给了个拳头大小的“肉球”。因为找不到切除的子宫,也就没法断定里面有没有肌瘤。所以省医学会结论是“无法认定是否构成医疗事故”。

  据有关人士介绍,按照1982年卫生部颁布的《医院工作制度》规定,手术采集的标本,由手术室负责保存和送检。选煤医院不是自己保存和送检手术标本,却将自己的职责让患者来完成,显然是违背医院工作制度的。

  选煤医院院长王晓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他们医院没有病理科,按医院的惯例都是病人自己拿标本去做病理分析。医院对这个病理报告有疑问,但王红是在手术四个月后才将病理报告结果给医院的。鹤岗市人民医院规定,病理报告出来一周内,对报告有疑问的可以重新做病理。选煤医院在四个月后知道结果时,鹤岗市人民医院已经将标本销毁了。

  记者在鹤岗市医学会查阅了王红的送检标本申请单,上面的送检单位是选煤医院,送检标本的名称是“肌瘤”。记者问,医院送检的标本由患者给医院提供送检的结果,在法律或医院管理上有规定吗?王晓明说没有规定,但这是惯例。

  患者写保证书医学会给“退款”

  王红认为鹤岗市医学会的鉴定有人为操纵的嫌疑。因为当初的B超诊断是第三人民医院做的,王红要求该医院妇产科专家集体回避。但王红事后发现,鉴定小组的组长退休前是该院的副院长。

  经过交涉,鹤岗市医学会同意退回王红2200元鉴定费,但前提是她必须写下一份保证书。保证书的内容为:收到这笔钱后,同意就“医鉴”的事“不再找卫生局”,并且“不去省和市法院告卫生局”。

  对于退回鉴定费一事,鹤岗医学会的一位负责同志解释说,因为王红家很困难,就给退了。但按规定可以由医院出这笔钱,退钱后,医学会再向医院收这笔钱。

  王红的家人认为,根据《医疗事故鉴定暂行办法》规定,鉴定费由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的当事人预先缴纳,如果确定为医疗事故的,才由医疗机构支付。鹤岗市医学会的这种说法是荒谬的。

  王红目前正到处筹钱,准备去北京再做一次鉴定。但王红表示,即使鉴定证明医院存在错误,那也减轻不了她失去子宫以及那个孩子的痛苦!文中王红为化名)

  (生活报)


推荐】【 小字】【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