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样是污染处置却不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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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22日09:58 中国环境报 | |||||||||
(记者 黄亮斌 凡德元) 本报讯 同属于湖南湘西古丈县的两家不同污染企业,因为不同的受污染对象而面临不同的待遇,利益权衡成为是否关停企业的关键。 该县所属的顺杰电解锰实业有限公司以生产化工产品电解锰为主,每年向自然环境排
根据古丈县发展旅游经济的安排,2003年下半年古丈县环保局要求该企业限期治理,但该企业迟迟未动,便决定对其实施关停。顺杰电解锰公司放言,如果实施关停,他们将对古丈县政府和县环保局进行控告,因为该企业是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并经县政府和环保部门许可依法建设的。 事实上,古丈县对是否关停顺杰电解锰公司存在两种截然不同的意见。更有知情人士提出,古丈县以污染为理由关停企业实在有些“理不直、气不壮”,因为同属该县的古丈水泥厂,与著名风景区、电影《芙蓉镇》拍摄地———王村隔江(猛洞河)而立,林立的烟囱、弥漫的粉尘严重污染环境。多年来,王村所属的永顺县一直为关停古丈县水泥厂多方呼吁,但古丈县一直以水泥厂建于上世纪60年代,而王村旅游开发开始于上世纪80年代,按照“先来后到”的原则而拒绝对古丈水泥厂实施关停,湘西自治州政府也难以调处。 有人指出,对于顺杰电解锰公司和古丈水泥厂的不同处理,反映出环境执法者这样一种心态,如果污染成本是由别人或别的行政区域承担的话,就可一概不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