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滋新药“扎”死7名中国患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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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22日10:42 生活报 | |||||||||
据《青年参考》报道 今年1月12日,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性病艾滋病预防控制中心以下简称性艾中心伦理审查委员会,收到河南省柘城县岗王乡双庙村王化强等共19名艾滋病患者的一封公开信,称2003年3月5日至11月2日,由美国纽约国际商业集团、美国病毒基因公司和中国性艾中心以及北京地坛医院合作开展的胸腺核蛋白制剂临床试验存在问题,36名参加试验的艾滋病患者已有7人在观察阶段死亡。
2002年底,河南省柘城县岗王乡双庙村HIV患者朱进中来到北京地坛医院艾滋病临床研究中心,希望地坛医院能够给该村患者提供人体试验的免费治疗机会。去年2月,北京地坛医院医护人员来到双庙村采集血样,18人被选中到北京进行药物试验,同时试验的还有来自河南睢县东关村的另外18名受试者。 去年5月17日,药物注射疗程完毕,试验患者被通知回家,转入了观察期。然而,6月开始,尚在观察期的试验患者陆续有人死亡。 经过两个月的调查,今年3月16日,性艾中心伦理审查委员会负责人王若涛强调:“无足够的证据证明患者死亡是药物的原因。”王若涛称,在研究实施投药之前,医生向患者宣读了知情同意书,获得了所有病人的签字同意,并有在场证人的签字证明。 而据参加试验者王化强回忆,2003年3月5日,试验者被要求签署一份“患者知情同意书”。当时他只记得医院医生赵红心告诉他们:“这个针剂可以保证延长20年生命。”试验者没几个人识字,当时出于对医务人员的信任,都毫不犹豫地签了。签完字后,同意书就被医院收了回去。他们都没有拿到知情同意书副本。而“知情同意书”中明确提到:此次临床治疗的每位患者都应被详细告知实验的性质和目的,被详细告知可能因药物试验而产生的各种不适和症状……参与治疗的患者将得到已签署的知情同意书及权益书的副本。 近日,记者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注册司得知,被用于试验的胸腺核蛋白制剂未经过国家药监局批准。 据悉,胸腺核蛋白制剂是美国病毒基因公司开发的产品。经检索美国食品与药品管理局网站,没查到该公司提交胸腺核蛋白制剂的申请。(生活报) | |||||||||